赛事公告
关于举办安徽医科大学第三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1 浏览次数: 5793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按照价值引领、能力达成、知识传授的总体要求,深化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推进“三全育人”。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医科大学第三届“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科目和参赛对象

1.参赛科目:本科生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等课程。

2.参赛选手:校本部、各附属医院的任课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工作中未出现过严重教学事故。

3.近三年进校的未参加过“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所有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院级“课程思政”教学竞赛。

二、参赛要求

1.深入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提炼社会责任、法治思维、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情怀等要素,梳理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参赛选手需提交1学时的教案(PDF版),教案需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方案的设计,教学内容符合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篇幅不宜过长(不超过7页),在教案中标出现场教学演示部分。

3.竞赛规定时间为15分钟。其中:(1)2~3分钟说课,通过PPT 从教学目标、学情(学生的学习基础、上课环境、时代特点等情况)、教学设计思路、思政元素融入点、教学活动设计以及预期的教学效果等方面做阐述。(2)12~13分钟课程思政教学演示,即完整呈现所选知识点的教学全过程,包括内容讲解、教学归纳总结、教学反思等教学环节。

三、参赛名额分配

本次竞赛设校本部教学单位组和附属医院组两个组,共计24个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校本部教学单位组:(14名)

基础医学院:3名

公共卫生学院:2名

卫生管理学院:1名

药学院:2名

护理学院: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人文医学学院(初赛组织单位)、对外汉语教学部:1名

生命科学学院:1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1名

临床药理研究所:1名

(二)附属医院组:(10名)

第一附属医院:3名

口腔医学院:1名

第二附属医院:2名

第四附属医院:1名

附属巢湖医院:1名

附属阜阳医院:1名

四、竞赛程序和具体要求

竞赛分成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为院级比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原则上院级比赛要全面覆盖本学院的学科系(教研室),可以根据学院实际选择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比赛形式,并积极组织教师观摩学习。

各参赛单位请于2020年7月6日前将决赛参赛选手推荐名单、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纸质版交至高教所A702室。汇总表(附件2)、教案(PDF版)、PPT电子版以选手姓名命名提交。

决赛为校级比赛,拟于2020年7月中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及举办形式另行通知。

五、奖励政策

根据选手得分,校本部教学单位组和附属医院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奖励。获得院级比赛前三名的课程将列为学校“课程思政”培育课程,并获“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申报资格。

六、联系人:周润  电话:65161235 邮箱:29870491@qq.com

 

                          安徽医科大学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6月5日


专家承诺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氛围和健康良好的评审生态,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评审过程中,严守评审诚信要求,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比赛评审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评审意见;在评审前、评审期间如遇到请托电话、信息等影响公正性的不良行为,将如实向评审组织方报告,杜绝以下行为:

(一)违反回避制度,隐瞒利益冲突;

(二)擅自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开展评审工作;

(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有参与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采用不正当方式引导、影响评审结果;

(四)擅自与被评审利益相关方联系、串通;

(五)索取、收受评审利益相关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到被评审单位报销任何费用,利用评审专家的身份或影响力参与有偿商业活动;

(六)剽窃评审材料内容,或未经许可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制,泄露,引用或留存;

(七)违反评审规定,透露评审过程中的专家意见或评审结果;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与评审有关的秘密;

(八)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违规情况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