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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选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5 浏览次数: 5927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通知》(校教字〔2017〕88号)文件精神,学校举办“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经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于1月26日决赛,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获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教书育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学校号召广大教师向获奖同志学习,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推动所有课程纳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内容,为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课程思政”教学竞赛获奖名单


                              安徽医科大学

                    2018年1月31日


专家承诺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氛围和健康良好的评审生态,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评审过程中,严守评审诚信要求,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比赛评审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评审意见;在评审前、评审期间如遇到请托电话、信息等影响公正性的不良行为,将如实向评审组织方报告,杜绝以下行为:

(一)违反回避制度,隐瞒利益冲突;

(二)擅自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开展评审工作;

(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有参与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采用不正当方式引导、影响评审结果;

(四)擅自与被评审利益相关方联系、串通;

(五)索取、收受评审利益相关方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到被评审单位报销任何费用,利用评审专家的身份或影响力参与有偿商业活动;

(六)剽窃评审材料内容,或未经许可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制,泄露,引用或留存;

(七)违反评审规定,透露评审过程中的专家意见或评审结果;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与评审有关的秘密;

(八)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违规情况等相关处理。